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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向警察借兵有多荒唐?
www.fjnet.cn?2011-07-21 08:48? 羽戈?来源:新快报    我来说两句

有一个段子,说非洲某国政变,其国家领导人仓皇出逃,传言将逃往中国,所为何来,不是避难,而是借兵,不是借军队,而是借一种叫做“城管”的秘密武器:“借我三千城管,足以剿灭乱党,荡平地球!”由此可见中国城管的杀伤力之强。

拿城管开涮的段子,转入现实,则是另一副面目。如今每一个城市都是一座烟尘斗乱的拆迁工地,举国皆“刁民”,导致城管工作量加剧,人手不敷,需向他处借兵。他们一向喜欢雇佣黑社会和建筑民工,甚至在北京丰台区,竟找上了在北影厂门口等待演戏的群众演员,然而这些人终非正规军,不够专业,出了事,一个“临时工”的幌子已经遮不住天下悠悠之口。故城管借兵,需要调整方向。

近日,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发布了《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修订草案)》,向公众征询意见。其第九条第五款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城管进入违法建设现场或者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第二十二条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假如公安以及城乡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或单位不协助城管工作或者协助工作不力,其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将受到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说白了,就是向警察借兵。举国滔滔,从工作性质上讲,警察乃是距离城管最近的一支队伍,来之能战。不借警察,莫非要借法官、妇联干部不成?

当然,警察不傻,谁不知道强拆工作是一滩浑水,何况只是帮忙,干成了不是功劳,干不成反是罪过。你有拐子马,我有钩镰枪。于是警方举出应对之策,今年3月,公安部下发了《2011年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其中明确规定,严禁警察参与征地拆迁等非警务活动,“对随意动用警力参与强制拆迁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拿公安部的文件,对付广州市政府法制办的条例,至少有六成胜算。

广州市政府法制办起草条例之际,难道没有注意到公安部的规定?若然,如此重大疏漏,实属失职;若否,明知故犯,意欲何为?或可推测,一方面,公安部天高皇帝远,它的文件,效力往往只限于纸面;另一方面,强拆工作之紧迫,之艰巨,致使决策者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一切以强拆为中心,一切力量为强拆服务,一切法规政令都得为强拆让路。对大多数中国城市而言,强拆压倒了一切,乃至强拆就是一切。

这背后,则深刻呈现了城管制度的困境。城管之组建,来源于诸行政机关的权力让渡,每家分一杯羹出来,汇成了城管这锅汤。但这实在不是什么好汤,因诸机关所让渡出来的工作大都十分棘手。突飞猛进的城市化进程,更是加剧了城管工作的难度与复杂性。质言之,今日之城市管理工作,已经构成了城管本身所不能承受的重负。故它只能雇临时工,或四处借兵。这非但不能助其摆脱困境,反而将其进一步推入无底的泥沼:一面,因自身力量欠缺,雇工或借兵,致其管理更加混乱;另一面,因管理不够规范,违法之举多行,致其沦为众矢之的。

城管向警察借兵,自是荒唐的行为。然而这荒唐的深处,却有其真实而残酷的一面。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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