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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我省将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
来源:福州日报 2011-12-30 编辑:黄水来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从29日召开的全省价格工作会议上获悉,明年我省将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逐步实现全省居民用电同价。

城乡用电逐步同价

据了解,目前我省分价区制定电价,除了9个设区市间的电价不一样外,中心城区与县区的电价也各异。以福州为例,目前城区和闽侯县执行省电网直供电电价,连江等其他县(市)实行不同电价。

省物价局方面介绍,明年,我省将根据国家发改委的有关决策,全面推行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实现城乡各类用电同价,电价改革将采取听证形式推进。

此外,我省还将加强电煤价格调控,全面清理整顿涉煤基金和收费,严格控制省内重点合同电煤价格涨幅,对市场交易电煤实行最高限价;建立反映市场变化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站线公司销售价格和城市终端非居民气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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