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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将全面启动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
来源:福州日报 2011-08-30 编辑:唐丽萍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改革定点机构

按计划,全省各地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将不迟于10月底全面启动,其中新农合门诊总额预付改革在9月底前启动。今年,全省50%以上的县(市)区将建立新农合普通门诊总额预付制度。

据悉,今年实施门诊总额预付改革的医疗机构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符合条件的村卫生所。住院按病种(组)定额支付改革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县级医院。

目前,省卫生厅已组织专家研究确定了剖腹产、肺炎、急性支气管炎、急性阑尾炎等24组县级医院的常见病、多发病种(组)。各地将结合实际选择其中的10~15个病种(组)作为本县住院支付方式改革的实施病种(组)。每个病种(组 )的费用包括患者从入院到出院整个住院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诊治费用,包括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术费、麻醉费、 药费、材料费、床位费(为普通病房)、护理费等。患者确诊入院前一周内相关检查费用经主诊医师审核同意可计算入病种(组)定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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