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晓松狱中自述:不是诗人是游子
来源:北京青年周刊 2011-08-09 编辑:唐丽萍
高晓松片场凡事亲力亲为 来源:《北京青年周刊》 作者:王诤 事件回溯: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17日对高晓松醉驾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危险驾驶罪判处高晓松拘役6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高晓松没有异议,并当庭表示认罪。在自行辩护阶段,高晓松说:“我没有任何想为自己辩护的,我有的全部都是忏悔……我的行为是自我膨胀的表现,我会吸取教训,我愿意以最大的程度赔偿这次事故造成的损失,我愿意做任何的义工工作,我希望我的事能警示所有喝酒的朋友,对我的家人以及社会致以我最诚挚的歉意。”自我陈述后,他当庭举起了一张写有“酒令智昏,以我为戒”的纸条。据悉,自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以来,“高案”作为北京市已经审理并宣判的醉驾案件的第三例,高晓松被判得最重,量刑属“顶格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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