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正在省法制办官网上征求公众意见,截至今年12月3日。“送审稿”中提出,如果有医疗机构的证明,女职工可以带薪休1天“痛经假”,引起不少有“难言之痛”的女性广泛关注。(11月5日新快报) 痛经有多痛?“痛到呼吸困难,直冒冷汗,晕厥过去”、“痛到生不如死,想把肚子剖开”,不少女网友的描述令人心惊。可以说痛经不仅严重影响到了女职工的生活、工作、学习,更严重影响到了她们的心身健康。因此,当女工痛经痛到这种程度,还要求她们坚守岗位就有点不人道了。所以,广东拟将“痛经假”纳入《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不仅彰显了社会对女性的关爱,更是人性化的表现。 虽然早在1993年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中就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但实际去医院开痛经证明的女性极少,其中原因除了女性隐私的问题,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更有单位不买账的问题。 “痛经假”对于有这方面需求的女职工来说,确实是“福音”,应该大胆提出。但是“福音”就应该普度众生,尤其对于那些工作在私企的一线女性职工,不能看着别的女性沐浴在“痛经假”的“福音”之中,而自己则需要“痛到生不如死”,还在硬撑。 对于一些人来说,可能认为落实“痛经假”会影响效益,尤其对私企用工来说,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不可能由着女工的性子来,尤其对那些“只讲党性,不讲人性”的人来说。但“痛经假”实在是一个微不足道的数字,严重痛经者(非常痛和剧痛)只占比7%。 对有些人来说,工作业绩是加班加点拼出来的,而对有些人来说,工作业绩是靠人性化管理,激发出来的。加班加点拼出来的业绩,就像一滩死水;感情激发出来的业绩带有灵性,生机勃发,潜力不可估量,因为人都是感情动物,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这就是人性化管理的优势,希望用人单位在落实“痛经假”这件事上,少一些周扒皮的督工,多一些人性化的管理,记住了,磨镰不误砍柴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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