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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禁饮”是公益与私利的最大公约数

2015-09-29 08:46:32?薛家明?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雯晶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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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1日,《南京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新条例增加了禁止在列车内饮食等规定。记者了解到,自从《条例》实施以来,乘客在地铁上吃东西的现象大大减少了。不过,近日,一条澳门黄金城:一对夫妻在南京地铁车厢内喝饮料被处罚的消息在微博上引发讨论。对此,南京地铁方面表示,在车厢内喝水是否会被处罚,要根据现场情况界定。(9月28日 《现代快报》)

夫妻俩地铁喝饮料被罚,立即引发很多人的不理解。比如,有人质疑:“地铁线路很长,有时候在地铁上一坐就是半个多小时,口渴了怎么办?”。也有网友担忧,“有些低血糖或者有其他不舒服的乘客万一需要喝水应该怎么办?”。应该说,乘客的这些质疑,并不是无理取闹。而且,从个人权益的角度出发,地铁“禁饮”确实让人感觉有点冷冰冰、不人性。地铁运营方应该尽可能的满足乘客的饮水需求。

然而,一个必须直面的问题是,目前我国轨道交通并不发达。现阶段,它只能满足出行的要求,不能给人舒适的享受。比如,在高峰时段,地铁都会挤成一锅粥。这种情况下,地铁要做的仅仅是,帮乘客尽快到达,而不是给每个人一个相对固定的空间。否则,就会影响其他人的到达效率。以喝饮料为例,假如列车一逛荡,撒别人一身,是不是在影响别人的上班心情?由此可见,地铁“禁饮”是公共权益与私人利益的最大公约数。虽然让人感到不适,但也必须要遵守。

事实上,习惯也是力量。乘客对“禁饮”不适应,更多原因是未养成习惯。当人们对“禁饮”习以为常之后,就会习惯成自然,自觉的去践行。以南京地铁“禁食”为例,乘客普遍反映:“一年多了,吃东西的人少了,大家也逐渐习惯了地铁车厢内不吃东西。”由此可见习惯足以帮我们改变陋习。因此,为了公共利益这个最大公约数,只要我们克服初始期的不适,“禁饮”就一定能花开蒂落。

当然,地铁“禁饮”,也不能搞一刀切,更不该以罚为主。而是要对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比如,对老年人乘客,我们不但不能禁止其饮水,而且还要在老弱病残专区,给其提供饮水便利。而且也该看到,不同于饮食,饮水对周边人的影响相对较小,因此我们要以劝诫为主,只有屡劝不改的,才予以罚款。唯有如此,才易于形成“禁饮”共识,方便每一个人的出行。

地铁“禁饮,虽给我们带来不便,却是目前公共权益与私人利益之间的最大公约数,我们只能去遵守、去践行。也许,这并不是最理想的结果,却是现阶段我们最现实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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