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澳门黄金城赌城:|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西岸时评> 民生巷议 > 正文

反就业歧视, 政府正人先正己

2013-12-21 07:03? 叶祝颐?来源:长江日报  责任编辑:林锦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西北师范大学大四女生刘唯一日前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分别寄去一封公开信。她信中反映称,国资委的招聘要求应聘者“具有北京市常住户籍”是就业歧视,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政策。据了解,前不久,国资委新闻中心发布了一则招聘公告,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但报名条件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籍”。(12月19日《兰州晨报》)

在就业形势严峻的当下,就业歧视可谓无处不在。用人单位在户籍、学历、性别、年龄等方面都设置了就业门槛。甚至酒量、属相、血型、姓氏,这些与工作岗位无关的项目都成了横亘在求职者面前的鸿沟。不少人因此望职兴叹。

在消除就业歧视方面,政府本该担当起引导和监管责任,带头促进求职者平等就业权利的实现。然而,国资委招聘竟然带头搞户籍歧视,非北京常住户籍不取,政府带头搞就业歧视,如何监管、纠正其他用人单位的就业歧视?

政府示范就业歧视的情况并非个别。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发布《2011年国家公务员招考中的就业歧视状况调查报告》显示,调查的2011年国家公务员近万个岗位,全部存在健康歧视和年龄歧视,此外招考还在政治面貌、性别、户籍、地域等方面存在歧视性要求。

目前,有的地方已经开始清理招聘单位就业歧视条款。政府部门下一道通知,出几条规定,或者说让用人单位从招聘条款中删去“歧视”字眼或许并不难,难的是如何让公平就业理念成为社会共识。而且政府自身就业歧视严重,让政府职能部门查处就业歧视,难免底气不足。

□叶祝颐(武汉 教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澳门黄金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