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命必须做到万无一失
www.fjnet.cn?2012-07-10 08:45? 刘 敏?来源: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6月28日,四川省白鹤滩镇矮子沟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因事前接到预警,矮子沟沿岸村民全部撤离,无一人死亡。但在当地修水电站的三峡公司的施工人员及其家属,却遭遇14人遇难、26人失踪的惨剧。 事实上,在事发前十多个小时,白鹤滩镇有关部门将预警短信发给了施工方人员胡念初,他是施工方负责与当地政府接洽的联络人。预警短信告知了气象变化及其可能带来的灾害,并提醒施工方注意安全监控。然而,胡念初接到短信后就删掉了,理由是防汛不是他的职责,他没有义务去转发。 灾害当前,生命面临危险,超出所谓职责就不管不问,这种理由堪称荒唐,毫无道理。即便如此,惨剧仍有可能避免。三峡公司下属的金沙江水文气象中心,在事发前给白鹤滩施工部门的三个副局长也发了预警短信。三个副局长,一个在外出差,看到短信已为时已晚,而另2个则据称没有收到。 至此,对施工方面的各种预警都失效,到事发时,已经没有任何挽回余地,直至造成了重大伤亡发生。这场特大泥石流灾害并不是突如其来、不可预知,事实上它是已经被预报了,完全可以有所防范,并且有充足的应对时间。沿岸村民接到预警后全部撤离、无一死亡就是证明。施工方面删除了短信也好,没有收到也好,无论有什么理由,这么多人在泥石流灾害中死亡和失踪,都是不可原谅的,必须要承担责任。 水电站工程区的施工人员有2780人,对生命的保护理应穷尽各种方式,做到万无一失,有关方面很难说做到了。短信私自删掉了,就没有别的办法通知了吗?短信没收到,且不论是否属实,连一个反馈都不需要吗,还是说,短信发出去了就算尽到预警责任了?施工队就驻在当地,距离这么近,难道派人当面预警,当即组织撤离都做不到吗? 倘若在非常情况下,生命都无法得到最周全的保护,在日常状态或一般情况下的生命安全,该如何去想象。这场本可避免的伤亡事故,某种程度上,来源于生命在日常中遭遇的漠视:有时候生命并不被优先考虑,生命价值没有被视为最高价值;有时候对危险心存侥幸,保护生命的机会窗口一个个被错过。 尊重和保护国民生命已经成为国家理念,在不少重大矿难、交通事故或重大自然灾害的救援中,我们确实看到了这一点。但保护生命不能仅仅在各种意外、重大或非常状态下才得以体现和展示,更重要的是日常状态中生命安全都可以得到始终如一的稳固维护。 在这个意义上说,类似上述事件那样的侥幸心理、安全纰漏,根本不是失误或遗憾可以概括的,就是对生命的轻视。 |
- 心情版
-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7-05]莫用“生命”去敲响“溺水事故”的警钟
- [ 06-21]备降航班频遭拒,乘客生命当儿戏?
- [ 06-08]《雨果》:被梦想之光照亮的生命
- [ 06-04]毛巾救了孩子,“知识守护生命”的范本
- [ 05-22]“一个市民等于三个农民”亵渎生命尊严
- [ 04-12]生命已经逝去 追责不能放松
- [ 03-30]交通事故中生命意识应大于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