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已经逝去 追责不能放松
www.fjnet.cn?2012-04-12 09:08? 张天蔚?来源:北京青年报 我来说两句
事前不见有谁负责,事后却相互推责。责任心的如此缺位,偶发事故的发生,也就成了必然。 4月1日下午,杨二敬女士在北礼士路物华大厦东侧的便道正常行走时,突遇地面塌陷,猝不及防的杨女士坠入路面下的“热水坑”中,造成全身99%面积深度烫伤。4月9日晚,与死神顽强抗争了多日的杨女士终于撒手人寰。 相信对于大多数关注此事的公众而言,杨女士的去世并不十分意外。如此大面积,且包括几乎全部脏器的深度烫伤,其渡过难关、挽回生命的希望确实十分渺茫。公众此前对事故责任各方的不满、愤怒,本身就包含着对杨女士命运的深切同情和担忧。 斯人已去,本不该发生的悲剧以最坏的结局落幕,在对杨女士及孩子、家人的不幸表示深切同情的同时,我们更需要深刻反思事故发生的原因,追究当事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且由此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回顾事件经过,无论当事各方如何诿过或自辩,一个基本的事实却无法更改,即在造成事故的热力管线发生泄漏故障,且有群众向相关机构报警的情况下,涉事各方只要有一家、一人,能够出于基本的责任心,对事故现场稍加隔离、示警,这件惨绝人寰的悲剧就完全可以避免。 根据这一报道分析,不管事故发生后,涉事各方曾经以何种理由自辩、诿过,其本该承担的责任都将无可逃避,也将会有人为此承担刑事责任。对于逝者杨女士的家人而言,这样的结果或许可算是一点安慰。但是对于社会而言,事件得到追责、惩治,固然部分消除了公众的不满,安抚了公众的不安,但如果悲剧的教训不能得到足够深刻的反思,引发事故的肇因不能被彻底根除,则公众仍然会担心类似的事故再次发生,公众对公共安全的本能担忧也很难消除。 目前,该事故被初步认定为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但以更准确的语言描述,这应该是一起“责任心”的事故。根据最初的媒体报道,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输配分公司的工作人员承认,事发前的当日下午,他们已经接到集团调度电话,称物华大厦东侧便道上不断有热雾喷出,路面上还有热水渗出。并称他们接报后曾赴现场疏散群众,不让人员靠近。但杨女士与同伴路经此处时,周围显然没有任何人员示警,也没有任何隔离、警示标志,否则杨女士不可能一脚踏上下面已经被热水冲刷掏空的路面。 不管热力公司与万华置业公司之间如何争执其热力管线的所有权归属,接到群众报警,且确认热力管线出现渗漏事故的情况下,不管哪家都应该出于基本的责任心,对事故现场实行物理隔离,譬如拉起围栏、竖立警示标识,以避免路人陷落烫伤。然而,事前不见有谁负责,事后却相互推责。责任心的如此缺位,偶发事故的发生,也就成了必然。 此外,如何建立一套意外事故处理的技术规范,也是公共事务管理中必须补上的一个重要环节。诸如热力管线这种高危设施出现意外事故,究竟应该通过何种渠道上报,应该采取何种措施隔离、预警,都应该有一套详尽、具体的技术流程和规范,事故一旦出现,责任方各尽其责、循章而行,也就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责任不清、应对不当的现象。 根据最新的媒体报道,目前该事故已经初步调查认定是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涉事的三家责任主体,即北京万华置业有限公司、北京东方大洋物业有限公司和北京市热力集团输配分公司,都将接受责任追究,而三家的责任大小,将会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予以认定。同时,对这一事故的刑事调查也已启动。相信通过认真、严格的追究,这起事故的责任人一定会依法受到惩罚,这既是对死者家属和社会公众的交待,也将进一步促进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完善,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得到更好的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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