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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死刑:从个案开始,以立法终结
www.fjnet.cn?2011-05-16 09:14? 羽戈?来源:羊城晚报    我来说两句

澳门黄金城:死刑之存废,自意大利法学家贝卡利亚系统提出废除死刑以来,迄今已经争执了240多年,存废双方所消耗的口水足以湮没一座罪恶之城,然而,其答案的眉目并非历历可辨。

只能说,废除死刑的呼声,每过一段时间,就要提高一个分贝,如今已经高亢入云,扶摇直上重霄九,近乎是世界的潮流,历史的必然——可是,历史到底有无必然性呢,像我这种以不可知论审视历史的人,常常怀疑历史必然性的锁链会被一个偶然的火花所打破。如你所知,在今日中国,也许最不缺的就是引爆火灾的星星之火。

死刑存废之争决不仅是个刑法问题

单说今年,药家鑫案重新点燃了死刑存废的战火,接踵而至的是夏俊峰案。两年前,这个沈阳的小贩与城管发生冲突,杀死二人,重伤一人,一审、二审皆判处死刑。当然,这两把死刑架上的烈火,火势却背道而驰。两案之后,还有杭州市原副市长许迈永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5月12日,一审宣判,同样是死刑,此量刑也许不会引起过于汹涌的争议。不过,无论如何,2011年的中国法治地图,死刑已经盘踞了最雄峻的关口,追逐公义的行人无法绕过。

将这三案并置于一处,返观内照,意味深长。每一个案件,都是社会冲突的一种法律反应。许迈永案,死刑最无疑义,因当事人身为高官而腐败,受贿额高达1.45亿元,世所痛恨,连权力者都难以优容。电影《建国大业》里面蒋介石的那句著名台词,于他们应言犹在耳:反腐败,亡党;不反,亡国。故言,所有的死刑判决当中,因腐败而处以死刑,也许争议性最小了。这正可以解释,为什么某些国人坚决反对废除死刑:若无死刑的震慑,贪官们贪污上亿元,却只坐几年牢(哪怕判无期,亦可通过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障眼法早日出狱),这政治生意,岂不太划算?

药家鑫案与夏俊峰案之激起汹汹争议,端在于其后潜伏的权力博弈难分难解。涉案的两造,与权力的关系可谓泾渭分明。药案,是农村人与大学生(还可能是官二代、富二代);夏案,是小贩与城管。这两组冲突,应该是中国最通常、最激切、最容易一触即发的社会冲突。归根结底,就是无权者与权力者的冲突。

权力是发酵剂,一旦渗入,死刑的食品就变了味。譬如药案,喊杀药家鑫的声音不绝如缕,仅仅基于对案情(药家鑫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的判断?央视的一边倒论调(药家何以洗刷舆论公关的嫌疑),律师的“激情杀人”之说,一审法院在庭审结束之后向500名旁听者(绝大多数是药家鑫所属的西安音乐学院及西北政法大学的学生)发放量刑问卷等,这些污迹斑斑的细节,皆加剧了人人喊杀的快意。

夏案亦然。试想,若是小贩内斗,或杀死路人,此案能否打破舆论界的冷漠与功利?且不说案情,单是“城管”这两个字,就足以构成一根蠢蠢欲动的导火索;城管身上的权力标签,甚至比许迈永之流还容易惹火上身。怒火烧红了公众的眼神,也许,尚未进入案情,死刑就被废置于一侧。

重检三案,只为阐明一点:在中国,死刑从来不是,确切说,决不仅仅是一个刑法问题;它所引起的争议,从不限定于法律的边疆。我们谈死刑存废,若是忽略了法律之外的因素,若是过于侧重观念的纠葛,追求理论的自洽,从而背弃了盘根错节的现实语境,抑或只是为了标新立异于一种个体化的精神姿态,必将陷入一种灾难性的偏见。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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