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最后一百米”,更加及时有效整改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晋江市以四举措强化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安全生产工作机制。 一是强化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成立村(社区)级安全生产巡逻队,由村(居)委会主任担任巡逻队队长,负责辖区日常安全动态巡逻等工作,发挥一线前哨探头作用;配齐配强镇(街道)级安全监管队伍,严格按照核定编制数配备安办专职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增配协管员,确保专人专用、在岗在位;建立市级执法快速响应机制,针对重大事故隐患等组成快速执法响应队伍或多部门联合执法队伍,运用刚性执法手段督促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二是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推进安全生产市镇村三级网格化管理,强化企业自查,行业部门抽查,镇级安监员、村级网格员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健全完善镇村两级安全生产工作台帐,针对重大安全隐患提请挂钩市领导督导整治,着力解决安全生产“疑难杂症”;推动建立镇级常态化隐患排查机制,落实每月监督检查日、行政执法日、隐患报告日、督查督办日、通报约谈日等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建立镇级安全生产专家工作站,有效化解基层监管力量不足、专业能力不强等瓶颈问题。 三是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控机制。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每年初形成自查报告、整改计划,由镇(街道)、开发区及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整改提升;强化镇村零星工程源头管理,建立零星工程报备制度,加强农村建筑工匠、个人承包小型施工队伍管理;建立行业协会商会协作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以及村(社区)老人协会、志愿者协会、义务救援队等力量的监督协调指导作用,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四是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机制。加强村级安全生产工作激励措施运用,提升考评权重,运用医保补助、评先评优等奖励措施推动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约束惩诫措施,健全完善村级主干、镇级主要负责人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制度,针对性隐患整改不利问题把约谈问责做在事故追责之前,倒逼各级安全监管人员有效履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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