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大行动取得实效,1月28日至31日,云霄县安委办组织四个专项督查组对10个乡镇(开发区)、县直各有关部门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大行动开展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重点督查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安全隐患综合整治大行动开展动情况,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渔业生产、乡镇船舶、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安全以及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立查立改情况,春运安全工作、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检查工作,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及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福建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细则》《漳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实施办法》情况,包括县直部门由实职领导分管,乡镇(开发区)安委会“双主任双分管”落实等情况。 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随机走访、重点抽查、查阅资料、深入现场的方式,对各乡镇(开发区)、有关部门、企业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通过安委办的名义通报至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一把手。(云霄县应急管理局罗元贞 石凯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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