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以来,福建煤监局组织专业人员对福建煤矿历年来瓦斯事故特点和多功能气体检测仪的使用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分析。福建煤矿近十年来共发生瓦斯事故7起、死亡13人,分别占煤矿事故总起数、总死亡人数的14.3%和17.6%,分列各类型事故的第2位和第3位。这些瓦斯事故,除1起为局部瓦斯聚集燃烧外,其余6起事故为一氧化碳中毒或窒息。调研中,煤矿企业和基层煤管部门普遍反映,煤矿多功能气体检测仪能同时检测井下甲烷、一氧化碳、硫化氢和氧气等多种气体并自动报警,对防范中毒、窒息等瓦斯事故效果明显,且体积小、重量轻、携带方便、使用操作简单,深受煤矿企业欢迎。通过调研,决定将煤矿配备使用多功能气体检测仪作为今后安全监管监察重点内容,且作为春节后复工复产条件之一。 一是强力推行配备。要求煤矿企业矿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瓦斯检查员、采掘队长、班长、流动电钳工等下井时,必须随身携带多功能气体检测仪,配备富余系数不得小于10%,且单矿不得少于40台。 二是强化监管服务。由产煤设区市煤管部门通过甄别比较,指导煤矿企业选购性能可靠、售后良好的合格产品,协调设备厂商上门服务,开展多功能气体检测仪使用和检测调校培训。 三是加强制度管理。要求煤矿企业应建立多功能气体检测仪管理制度,指定专人统一管理,每天检查充电,领用、归库均应进行登记,并按说明书要求定期检测调校。(局安全监察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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