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3月24日电题:“坚守法治信仰,常存人文关怀”——记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黄志丽 新华社记者 王成 郑良 黄志丽是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多年来,她以一颗公心端稳天平,握牢法槌,严格依法秉公办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不查清案件事实不轻易下判,不找到纠纷根源不轻易调解,不化解矛盾不轻易结案”——这是黄志丽始终秉持的工作原则;“调查研究贯穿始终,让裁判符合客观事实;亲和调解贯穿始终,让群众感受司法温情;释法析理贯穿始终,让社会认同法治精神”——这是黄志丽办案牢牢坚持的工作方法。 记者采访了解,在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件中,芗城区某村民小组在分配征用土地补偿款时,沿用多年传统的村规民约,即分男不分女。多次调解不成,黄志丽依法判决该村民小组支付原告的征地补偿款。但在领取判决书时,村民小组长带着一群村民围堵黄志丽的办公室,声称“下次再分配征地款,除非她们去告,否则依旧不分”。 耐心听完他们的表述后,黄志丽重点对该村男性村民、村里宗族长者及村干部进行走访释法,除了告诉他们哪些村规民约与法律相悖,还共同探讨如何解决村里女子出嫁后为分得补偿款回迁户口的问题,为顺利化解纠纷奠定基础。 1个半月后,该村民小组召集村民大会,特邀黄志丽参加。村民小组在会上修改了村规民约,承认了村里妇女在相关权益上与其他村民享有同等资格。 |
相关阅读:
- [ 03-23]黄志丽:“群众是最亲的人,法官的根在群众”
- [ 01-17]尤权苏树林会见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
- [ 01-08]播撒种子的"知心法官"——记八闽楷模、全国优秀法官黄志丽
- [ 01-07]中共福建省委澳门黄金城:开展向黄志丽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 [ 10-06]让脚下永远沾着泥土——记全国优秀法官黄志丽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