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澳门黄金城赌城:|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专题> 党群> 崇德向善 诚信福建 > 正文

福建连城法院首份证人保证书签署 推进诚信诉讼

2015-04-15 16:35:22??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康金山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中新网连城4月14日电 (陈立烽 李泗峰)“我保证向法庭如实提供证言,如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愿负法律责任。”福建省连城县人民法院14日披露,在该院审理的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件时,一名证人当庭签署了“证人保证书”。这是该院积极推进诚信诉讼,落实证人保证书制度的一个缩影。

据悉,新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在证人出庭作证前应当告知其如实作证的义务以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并责令其签署保证书。该院及时组织法官采取专家授课、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学习,明确各审判业务庭需落实新民诉法解释,并严格对照执行。

同时,通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教育,引导广大法官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及时纠正诉讼过程中不规范、不文明、不诚信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信,保障社会诚信,进一步推进诚信诉讼体系建设。

“签署保证书,不仅是为了明确证人需对自己证言负责任,更是增强证人出庭作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他们对法律的信仰和尊重。”该院民庭陈庭长如是说。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澳门黄金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