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专题> 2012福建高招> 招生办主任访谈 > 正文

复旦大学福建招生组老师董文博访谈实录

www.fjsen.com?2012-06-24 22:43? ?来源:福建省教育厅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我来说两句

[主持人](20:05:45): 有考生问:我向往复旦大学,准备报考贵校,贵校最优势的学科是什么专业?大概排名多少可以进入?听说有几个校区,在哪一个校区学习?

[董文博](20:15:06):1、我校文史类的文、史、哲、经济、新闻、政法和理工类的数、理、化、生、医等学科专业具有显著的特色;近年来,电子、信息、材料、环境等新兴学科专业也显示了强劲的竞争优势。2、新生都是在邯郸路校区(校本部)的复旦学院修读通识教育六大模块核心课程。在完成通识教育之后不同学院或者专业的学生将转入各院系进行管理。部分学生将转到市中心的枫林路校区(医学)、张江校区(信息高科)以及新江湾校区(法学)继续学习。大多数的学生将继续在本部的邯郸路校区完成学业。各校区之间有免费固定的校车接送,往返于各校区之间。

[主持人](20:06:56): 近三年在福建的录取分数?

[董文博](20:16:04):2009-2011年我校文史类录取最低分约高出重点线60-80分,都在全省100名以内;理工类录取最低分约高出重点线90-110分,都在全省300名以内。2009年-2011年在福建省录取情况详见: http://gaokao.fjedu.gov.cn/ztc/index.php/view/index/aid/192/nid/51953

[主持人](20:07:05): 有考生问:理科排名多少进贵校的把握大?

[董文博](20:20:16):近三年实施平行志愿录取方案以来,复旦大学的最低录取分所对应的全省排名相对稳定,总的来说,理科全省300名以内都会进入复旦大学的视野。

[主持人](20:08:22): 有考生问:我是贵校望道计划的参加者,但是我没有通过面试,按照贵校的规定,可以在高考分数到达贵校最低分数线的情况下,加上十分用以选择专业,请问我这种情况在填报志愿时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董文博](20:47:48):请务必与复旦大学福建招生组老师联系,福州咨询点(地址):福州福州市鼓楼区东街2号 聚春园大酒店1005房;咨询电话:18705089030;电子邮件:fujian@fudan.edu.cn;咨询时间:6月25日至7月3日 8:00-11:30,14:00-17:30。

[主持人](20:09:49): 有考生问:贵校提档比例是多少?专业服从调剂,是否进档不退?理科省排名位次多少进贵校的希望大?贵校按大类招生吗?福建的招生人数有没有包含自主招生的人数?

[董文博](20:29:47):1、从以往的提档情况来看,我们会根据福建省生源情况制定相应的投档比例,从105%到120%不等。例如:2009年和2011年的实际录取数均大大超过招生计划数,今年我们将拭目以待。2、专业服从调剂,是进档不退。最大限度的减少填报复旦大学的风险,凡是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们原则上做到进档不退。3、我校今年绝大部分专业都按大类招生,其中在福建招生的有新闻传播学类、社会科学试验班、经济管理试验班、数学类、自然科学试验班、技术科学试验班、力学类、医学试验班这8个大类。4、2012年复旦大学在福建公布招生计划55人(含提前批4人),另外已经预录取32人(其中保送生14人,自主选拔试点生16人、高水平运动员2人)。

[主持人](20:10:17): 复旦录取规则有哪些?

[董文博](20:29:53):(1)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的录取程序,福建省采取平行志愿录取原则进行投档。我校根据生源情况设定投档比例。(3)我校原则上认可各省级教委(或招办)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超过20分。(4)专业级差分1分、1分、1分、0分、0分,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原则上做到进档即取。根据生源情况,实际录取数可能超过计划数。(5)对于经专家组面试后签署有专业预录取协议表的考生,按协议进行录取。(6)我校在部分省市给予部分考生优惠加分政策,但仅适用于本科第一批次录取(不含提前批次录取)。经我校审核确定为“优秀推荐生”(或“推荐生”)的考生,在其A志愿报考我校并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当地调档线时,加10分(或5分)参与专业录取。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页面无法找到_澳门黄金城_澳门黄金城赌城-官网@
 
页面没有找到,5秒钟之后将带您进入首页!
澳门黄金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