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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

www.fjsen.com?2012-03-11 11:11?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麻建国]2.鼓励和支持国内企业引进具有高层次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华侨华人,为企业走出国门提早储备应对国际市场和国际环境的高层次人才。[03-11 09:49]

[麻建国]3.设立“中国国家研究员基金”,重点支持和组建包括华人华侨精英在内的具有国际视野的战略性研究智囊团队,跟踪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建诤言、献良策,也通过华人华侨精英宣传中国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理念和成果。谢谢大家。[03-11 09:49]

[郑万通]请杨澜委员发言。骆沙鸣委员准备。[03-11 09:50]

[杨澜阳光文化网络电视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局主席兼行政总裁 杨澜]各位委员,我和万捷委员联合发言的题目是《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促进文化事业发展》。[03-11 09:50]

[杨澜]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指出,“落实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支持社会组织、机构、个人捐赠和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引导文化非营利机构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文化活动的热情,也调动了各种社会力量投入文化事业的积极性。近一个时期以来,建立各类文化公益组织,兴办文化非营利机构,方兴未艾,呈现出快速增长的良好势头。[03-11 09:52]

[杨澜]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事业,可以使资源配置更加灵活,形式更加多样,因而使用效率也更高。这在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不足,配置资源手段和形式单一的情况下,更显出其独特的优势,特别是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高雅艺术的推广和普及、文化教育与人才培养、艺术探索与创新等非营利领域,其独特的优势更为显著。然而在实践中,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事业仍面临着诸多的障碍:[03-11 09:53]

[杨澜]一是管理体制和机制不顺畅。现行的社团登记管理体制形成于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具有很强的部门管理色彩,往往存在重入口登记,轻过程监管,重部门风险,轻政府责任的弊端。与迅速发展的社会公益组织、文化非营利机构的现状越来越不相适应。[03-11 09:53]

[杨澜]二是相关的法律和政策不配套。对于非营利机构兴办文化事业,出资人、捐赠人、受益人等缺乏应有的法律保障,对公益性文化机构的运营和管理缺少法律规范,而对那些利用公共文化资源营利谋私行为也缺乏必要的惩罚。特别是促进文化事业发展的各项税收等优惠政策,因缺乏实施细则而无法执行;一些减免税政策因程序复杂、手续繁杂而难以落实。以上种种,既挫伤了社会力量兴办文化事业的积极性,也不利于社会公益组织、文化非营利机构健康、规范的发展。[03-11 09:53]

[杨澜]因此,我们建议:一、改革现行登记管理体制,借鉴上海、广东、北京等地建立培育发展社会公益组织的孵化基地做法,加强对社会公益组织的监督与管理,促进公益组织持续健康发展。[03-11 09:53]

[杨澜]二、加快公益立法,明确文化公益组织的非营利性质,加强对文化非营利机构的设立、运营、问责、退出机制等方面的监管,规范其信息公开办法,以社会监督保证其服务公众的基本属性,惩治违法营利行为。[03-11 09:54]

  • 责任编辑:林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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