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专题> “走基层 转作风 改文风”活动> 基层亲历 > 正文

基层亲历:石屯镇的两场纠纷调解会

www.fjsen.com?2012-03-02 15:47?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福建日报3月2日报道(记者 谢宗贵 刘辉 王志贤 通讯员 徐庭盛)

55岁的郑礼荣电话一直很忙。

2月29日10时30分左右,小雨,记者刚来到政和县石屯镇司法所不久,正要和该镇综治维稳中心主任,也是唯一的调解员郑礼荣聊聊,就有一个处理纠纷电话打来,强烈要求他立刻赶过去。

郑礼荣一边忙不迭地说“不好意思”,一边起身往外走,搭上去往松建高速一个项目部的车。

原来,2月22日晚,该项目部外包工程队雇用的一名工人在夜间巡查时不慎摔下死亡。家属要求赔偿40余万元,工程队只愿赔偿二十六七万元。次日,郑礼荣介入调解,最终达成31万元赔偿协议。其中,26万元余款本应在2月28日12时付清。但因工程队现金不够而未能及时支付,双方矛盾再次激化。

随着郑礼荣的到来,紧张的气氛一下子缓和下来。大家都把目光扫向老郑。

经简单协调,郑礼荣斩钉截铁地说:“你们项目部派辆车,把会计叫上,现在就去城关开户行,把钱转给家属;你们家属收到钱后打个收条,这个事就这样处理了。”

一辆皮卡车驶向城关,家属们满意地走了。

接下来,记者与老郑的聊谈,还是不时被电话打断,有的是表示感谢,有的是要求赶快帮助调解……

14时50分,一场调解会在政和县石屯镇司法所进行。

“我是调解员郑礼荣,这边是西津村民代表,这边是浦前采石场的代表。说起来这起纠纷是个偶然,但问题既然发生了,总要有一个解决的办法。”

2011年7月16日,采石场委托政和民爆公司进行矿山采石爆破,造成西津新村54户村民房屋开裂,引发民事赔偿纠纷,双方一直僵持不下。后来,镇里把这一纠纷交给郑礼荣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采石场先行垫付村民赔偿款共13万元。

由于赔偿方责任未明,加上采石场资金周转困难,赔偿金迟迟未能兑现。村民们意见很大。今年2月27日,郑礼荣到县里找相关部门寻求支持,最终由安监局牵头,民爆公司、采石场、镇里及西津村村民代表等会商,确定民爆公司在13万元赔款中负责8万元,石料厂负责5万元。但采石场提出希望能在3月底支付。郑礼荣今天就是为何时偿付找来双方代表调解。

15时50分,双方终于达成谅解,采石场承诺尽快赔付。

自从2002年从事调解工作,郑礼荣已记不清调解了多少起纠纷,只知最高的一年曾调解260多起,而今年仅到目前为止就调解了27起,涉及赔偿金五六十万元。调解纠纷成效显著,石屯镇连续三年都是全县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名。

“付出就有收获。经我调解的案件,没有留下过后遗症,纠纷双方都挺认可的,而且很多因为调解而认识的外地人,至今还常打电话问好。”郑礼荣非常自豪。

  • 责任编辑:黄丽红
  • 打印
  • 收藏
  • 【字号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