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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判决首例“网络推手”案 打出依法治网的信号弹
www.fjsen.com?2011-05-19 16:47? ?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我来说两句

上海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总队长陈超说:“一些人认识上有一种误区,认为互联网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地方,忽略了什么是应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而网上所有的有害东西最终会对社会产生现实的危害。”从2009年10月,网上一条内容为“河北容城‘艾滋病女’与279名‘嫖客’发生关系”同时公布了200多个所谓“性接触者”的电话电码的帖子,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到2010年12月6日,网络传出谣言,称武侠小说大师金庸先生逝世。再从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浙江乐清一村长遭撞死,传被5人按住碾死。”这一村委会主任“因捍卫百姓权利被谋杀”的谣言一度在网上扩散等等,无疑都是背后有人故意为之,产生了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

除了受误导的公众的关注,不负责网站的推波助澜也在网络群体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吉林大学文学院传播学教授韩向东表示,在呼吁网民加强自律的同时,国内各家网站也应对自身加强管理,防止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流传。为加强自身监管,深入推进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大兴网络文明之风,全国100余家网站也积极的行动了起来,在5月16日,全国创建“文明网站”活动视讯会议上联合发出了《争创“文明网站”倡议书》,倡议全国网站携手并进,传播网络先进文化,树立网络道德风尚,提高网络服务质量,为建设文明、健康、安全、和谐的网上精神家园而共同努力。

有了网站的积极配合,加上首例“网络推手”被判刑的前车之鉴,那些活跃于各大网站的网络推手们应该注意了:人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不要扰乱视听,更不要轻易触碰法律的底线,良好的网络环境需要大家一同维护。(扈永顺)

责任编辑:黄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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