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健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和新型服务组织。确保土地增值收益和农村存款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合理流动配置。推进农村工作机制创新,继续选派党员干部驻村任职,完善农村“六大员”管理制度。整合林业资源,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完善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促进林业全面发展。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推动乡镇体制创新,打破行政区划,有序推进撤乡并镇,在古田、白沙、高陂三个省级试点镇开展扩权强镇综合改革和撤乡并镇试点。
▲农村“六大员”。2003年以来,省委、省政府从创新农村工作机制入手,先后推行了村级农民技术员、乡村医生(公共卫生员)、计划生育、综治、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协管员制度。2006年,又增加村级文化协管员,率先在全国以财政补贴形式,建立了农村“六大员”制度,有效地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是我省农村工作机制的重要创新。
3、完善民营经济发展体制。进一步改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全面落实鼓励和扩大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按照“非禁即入”原则,吸纳、激活、盘活各类民间资本,推进民间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储备,鼓励各类民间资本依法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行业和领域。对民营企业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土地使用等方面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实行同等待遇。搭建对接平台,实现政府推介项目与民间资本的有效对接。健全服务体系,加强有效监管,营造有利于民间投资的良好环境。
4、完善民营医疗机构发展体制。扩大医疗服务容量,鼓励各种性质医疗机构之间进行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是解决“看病贵、看病难”的根本之策。贯彻落实国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政策,制订出台我市实施意见,消除阻碍非公立医疗机构发展的体制性障碍,放宽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范围,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各类医疗机构。合理确定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范围,对符合申办条件、具备相应资质的,应予以批准并及时发放相应许可。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用电、用水、用地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根据卫生医疗事业发展规划推出一批项目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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