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苦斗 烈火真金
1934年10月中央苏区反敌第五次军事“围剿”失败,主力红军北上长征后,留下的党政干部和红军部队转移至深山,领导和依靠群众,坚持了三年艰苦卓绝的游击战争。上杭人民广泛参与,全县先后“建立了成百个游击据点村”,成为闽西南游击战争的重点区域。尽管敌人依仗10倍于我军的兵力,既采取疯狂的军事手段多次“清剿”,又采取严酷的政治手段,如颁布“五光”、“十杀令”,对基点村群众实行“移民并村”、“计口购粮购盐”、“保甲制度”、“连坐法”等企图以此截断人民群众对红军游击队的支持,在严酷的白色恐怖统治下,上杭军民基于对革命事业的坚定信念,同仇敌忾,坚持斗争。在闽西南军政委员会的领导下,在各地灵活机动打击敌人。三年中,上杭除数以百计的子弟兵直接在红军游击队中与敌作战外,广大人民群众更是不顾生命危险,千方百计支援游击队。许多群众为支援保护游击队,受到了敌人残酷的摧残迫害,甚至流尽了自己的最后一滴血。如溪口乡大岭下村,先后4次被迫移民,群众被抓69人,只8人生还,房子被烧光,全村变成一片废墟。莲塘村一天被敌人杀害42人,连出生仅96天的婴儿也未能幸免。
据粗略统计,三年游击战争中,上杭全县因支援游击队而被国民党反动派毁坏的村庄105个,被烧、拆毁的民房4400多间,被杀害的群众5000多人,被抓去的壮丁6900人,被抓走的妇女儿童1300人,被迫背井离乡的2600多人,被掳走的耕牛、生猪、粮食及其他财物不计其数。尽管遭受到如此重大的牺牲,上杭人民始终坚贞不渝,铁心革命,在血与火的考验中显现出了烈火真金的品质。正因为有了包括上杭人民在内的闽西南人民坚定不移的参与和支持,闽西南三年游击战争才得以在艰难困苦的条件下坚持下来,革命力量不仅得以保留,而且还得到发展。1937年,毛泽东在延安对前来汇报工作及参加有关会议的闽西南军政委领导人方方说:“你们三年苦斗有很大的功绩,” “你们坚持了三年游击战争,保留了这么多干部,保留和发展了部队,保留了20万亩土地,保卫了苏区广大群众利益,这是伟大的胜利。”这个胜利,当然包括了上杭人民付出的巨大艰辛和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