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重在行动
创先争优是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开展的经常性实践活动。基层认干不认说。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干事创业中体现出来的先进性,才能真正得到群众认可。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能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墙壁上,而要落在行动中、干事中。支部要行动起来,党员要行动起来,支部和党员不行动,光是上面热闹,活动就没有意义。
首先,每个地方、每个单位都要有贴近实际的具体争创主题和行动载体,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都能参与进来,创有目标、争有方向。要把劲头聚焦在“干”字上,把功夫下在行动上,调动党员、干部想干事、会干事、干好事的积极性。要有简洁明了、便于评比的争创标准,结合各类基层党组织的职能和党员、干部的岗位实际,把先进基层党组织“五个好”、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具体化,让大家好记、好评、好操作。
其次,要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创先争优不是离开单位的工作另搞一套,而是要求每个支部、每个党员把承担的任务、从事的工作做得更好。要把创先争优和日常工作融为一体。创建先进党组织,就要把所在单位变成一个先进单位;争做优秀共产党员,就要在本职岗位上创造优秀业绩。同时,鼓励党员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家园行动,为他人、为社会多做好事实事。
第三,要把创先争优活动与以往开展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争创先进活动衔接起来。创先争优非从今日始。以往开展的农村三级联创活动、街道社区创“五好”活动、国有企业“四好四优四强”创建活动,以及党员承诺、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都属于创先争优的范畴。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不是抛开以往的争创活动,而是通过整合、提升、深化和创新,把成功的做法更好地坚持下去。
第四,要建立公开承诺、上评下议的动力机制。一方面通过公开承诺,把党组织和党员要干的实事向群众公开,让党员把身份亮出来、把承诺的事情做起来,激发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一方面通过领导点评、群众评议,让先进的有光荣感,后进的有危机感,一般的有紧迫感,鞭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努力创先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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