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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二审 牟利未遂罪名待商榷
www.fjsen.com?2010-04-23 09:40?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    我来说两句

一起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20日在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

被告人谈某于2006年12月至2007年3月间,以蚌埠市鑫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黑虎山景区开发建设项目为由,在与他人签订工程承包协议时,索要现金16万元。一审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谈某有期徒刑7年。谈某提出上诉。

二审公诉人认为,认定谈某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值得商榷,因为黑虎山景区项目尚未获批,被索取钱财者不可能获得利益。合议庭当庭没有宣判。(李光明 通讯员林荣卫 罗晓敏)


责任编辑:李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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