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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企副总贪污受贿受审 庭上嘱家属退赃款
www.fjsen.com?2010-04-13 15:36? ?来源:新华社    我来说两句

先后利用在广东省经协集团、广东粤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东广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担任职务的便利,乔占海涉嫌指使他人骗取以上公司的财产120多万元,并把其中89万余元据为己有。12日上午,乔占海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除涉嫌贪污外,检察机关还指控其涉嫌受贿8.1万元及价值6.4万元的购物卡。

检察机关审理查明,2001年乔占海先后在广东省经协储运贸易公司经理、广东省经协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在此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指使广东省经协储运贸易公司的黄仕浩采用虚假手段,在广东经协储运贸易公司套取人民币30万元,将其中11.23万元占为己有。

2002年4月至2003年8月,乔占海利用担任广东省经协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在该公司转让中山市中山港附近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中,指使该公司的黄茂煜、段明远与中山市冶金材料开发有限公司签订虚假的《土地转让中介服务协议书》,以土地转让中介费名义骗取广东省经协集团27万余元,并分得其中13万元。

2002年6月至2005年3月,乔占海任广东省经协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广东粤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时,指使广东粤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王永玲、王向辉采用虚假手段,在广东粤银房地产公司套取、占有20余万元。此后,在广东广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的乔占海,又先后3次指使下属用虚假手段套取公司财产。

检察机关还指控,2003年至2009年乔占海利用在广东省经协集团公司任副总经理、广东广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调动工作、承接工程,分多次收受8.1万人民币和6.4万元购物卡。

检察机关认为,乔占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物,其行为已触犯法律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应当对其数罪并罚。此案将择日宣判。

庭审:通过发票报销套钱 庭上嘱家属退赃款

另据广州日报报道,昨日的庭审中,乔占海及其辩护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基本无异议,但对一些具体事实有看法。乔占海认为,公诉机关就贪污部分列举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他的很多次发票报销,都是在公司一把手签字同意后才报销的。跟这些发票有关的消费,之前也是经请示同意后才产生的,不存在他故意套取钱财的问题。而公诉机关当场出示的多份证据,否认了乔占海的说法。

起诉书显示,乔占海今年59岁。记者昨日在庭审现场看见,他的大部分头发已花白,但整个精神状况不错,回答提问思路清晰。庭审临结束时乔占海向法官提交了一份“悔过书”。接着他说,就法院认定的赃款,他让家属积极配合上交。(记者毛一竹)


责任编辑:李凌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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