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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充电”被忽悠 如何避免各类培训纠纷?
www.fjsen.com?2010-03-11 20:07? ?来源:上海法制报    我来说两句

B  庸师顶替名师 可以要求退班

B培训机构招生简章称,知名教授乙、丙亲自给B032班学生上民法、刑法两门课程。考虑到“得民刑者得天下”,两大名师出山,总分定能提高个30分,小李平日省吃俭用,最终省下2000元报了该班。B机构发放的报名表和听课证详细标明乙、丙上课时间、地点、课程等内容。

但开课两天后,B培训机构声称,因工作原因两名教授不能上课,另聘请丁、戊两人为老师。因丁、戊上课效果差,小李跟B机构交涉,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但B机构却认为试听课后不得退班,拒绝小李请求。

【解析】

第一,名师是否构成合同内容?从合同签订流程来看,招生简章构成要约邀请,B机构发放报名表构成要约,小李签字构成承诺。要约与承诺一致时,培训合同即告成立。此后的交费、领取听课证、领取听课资料,为小李履行合同;与此相对应,收费、发放听课证、听课资料为B机构履行合同。报名表写明的乙、丙上课时间、地点、课程等项目,构成了合同主要条款。听课证载明这些项目,进一步证明这些构成合同内容。

第二,B培训机构承担何种责任?以庸师代名师违反了合同约定,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第107条,机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三,小李可要求退班吗?名师无法前来上课,庸师上课效果太差,不能帮助小李全面复习,提高司法考试成绩。根据《合同法》第94条,因B机构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小李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换言之,B机构既承担着退还学费的责任,还负有赔偿相应损失的责任。


责任编辑:刘宝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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