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级领导干部腐败案件是查办重点
在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公报中,在部署“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和整治消极腐败现象”工作时,提出了“五个严肃查办”: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深入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一直是反腐查案工作的重点。仅去年以来,就有近20名省部级腐败官员受到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理。高中级干部腐败案件涉案金额大、影响恶劣,当然应“严肃查办”。正如任建明所言:“高中级领导干部腐败案件仍应是反腐办案的重点。”
经过四年多的专项治理,我国商业贿赂高发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但是由于“潜规则”根深蒂固,再加上如重庆市检察院经调研所发现的商业贿赂犯罪案件当前呈现出的涉案人员多为地方或单位“一把手”或实权人物、发案领域相对集中、系统性窝案串案突出、贿赂手段多样化以及隐藏性更强等特点,商业贿赂案件仍是办案的一个重点,尤其是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的案件,更要严肃查办。
近年来,在征地拆迁、国企改制等领域发生的地方政府部门及公职人员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屡禁不止,尤其是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往往存在着严重的权钱交易、失职渎职问题。这类腐败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引发或激化社会矛盾,也必须毫不手软地严肃查办。
“严肃查办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这是近年来中央纪委全会的一种新提法,也是这次全会的一个亮点。”中国人民大学反腐败与廉政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毛昭晖教授告诉记者。在去年以来开展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庆严肃查处了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文强等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也是反腐败的重要一环。”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教授认为,“我们在反腐倡廉的同时要注意到另外一个领域的现象,就是黑恶势力对我们人民政权的侵蚀,对公共权力的影响和破坏。我们应该设置障碍,坚持好这样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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