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波专栏:“职业扫黄人”和被举报的“黄”
www.fjsen.com?2010-01-19 08:35? ?来源:南方都市报    我来说两句

重庆万州男子曾承攻因获名“职业扫黄人”被媒体大量报道。报道中,曾承攻自述1983年因与人打架被判刑3年,提前半年出狱后外出打工,迄今未婚。自1993年开始举报黄碟,2000年开始以举报黄碟为业,足迹达10余省市区,月收入5000元,并先后收过8名徒弟。

在举国正扫黄的时节,一个“职业扫黄人”浮出水面,实在是“好雨知时节”。多年职业举报黄碟,以公安局奖励为收入来源,也算是孜孜不倦。这是“矢志扫黄”,还是“为赏而来”,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不必细究。

举报黄碟既然可以成为一种营生,也算是就业渠道,虽然这不免有些偏门,但鱼有鱼路,虾有虾路,天无绝人之路,自己谋一碗饭吃,总不是什么过错,何况按照扫黄精神,举报黄碟有益于社会风化。

其实,讲就业渠道是不对的。例如被举报的小贩,贩卖黄碟也算是一种糊口生意,风里来,雨里去,并不容易。有时在街头,还能碰到乡下女子背着孩子从事黄碟生意,我未曾有过举报的觉悟,反倒深为同情,相比于举报者,想来实在惭愧得很。

这可能与我暂时没有生计之忧有关。如果我生计有忧,那么未必不是一个“违法贩卖黄碟”的人,也未必不是一个举报黄碟的人。总而言之,以一己之力可以谋生的行当,可能都会去做的。这就是说,我认为举报者和被举报者,实际上都不过是在“生计”水平上相互作对。举报者未能举报出制碟大鳄,贩碟者也不是恶贯满盈,生存线上的斗法,低水平的对立,如此而已。


责任编辑:陈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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