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渔港渔船安全。加快海洋环境和灾害监测系统建设,实现对风暴潮、台风、赤潮、海啸等海洋灾害和海难救助、溢油、危险品泄漏等海上突发性事件的监测和预警预报。抓好一批重点渔港建设,形成沿海重点渔区布局合理、大中小船型兼顾、生产配套条件完善,以国家中心渔港和一级渔港为重点、海岛型渔港、二级渔港和三级渔港为基础的渔港(避风港)体系。建立完善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措施和救助体系,提高应对海上渔船遇险遇难报警、救助指挥等海上渔业安全突发性事故的应急指挥能力和救助能力。
沿海防护林建设和生态公益林保护。重点抓好东山、长乐、福清、平潭等50个县(市、区)沿海防护基干林带合拢加宽、老林带更新改造、沙荒风口治理、农田林网和红树林建设等,加强高效防护林体系建设、低效低质林改造、红树林引种驯化等示范工作,调整优化树种结构,积极创新沿海防护林建设和管护机制。加强闽江、九龙江、汀江、晋江、赛江、敖江、木兰溪、交溪(赛江)等流域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城镇周边景观林、交通要道护路林和其他重点区位生态公益林保护,加快建立和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
农林牧渔病虫害防控。加快农业有害生物预警与控制、森林病虫害预警控灾体系和水产病虫害防治体系建设,形成设施相对完善、应急反应快速的农林牧渔病害预警控灾体系。加强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防控制、卫生监督以及防疫技术支撑和物资保障等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能力、预警预报能力和快速应急反应能力。
森林火灾防治。加快森林火灾预警监测和扑救指挥系统建设,加大生物防火林带、防火阻隔带建设力度。全面推进专业、半专业扑火队伍和航空护林灭火站建设,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综合能力。
灾害性气象预警救援。加强综合气象探测网建设,建立灾害性天气警报发布平台,完善适应各级政府需要的气象决策服务快速反应机制,拓展生态环境监测、评价服务。重点建设沿海及台湾海峡气象防灾减灾服务体系,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及突发公共事件气象应急响应系统,完善人工影响天气服务系统,在主要城市建立城市环境气象特种观测和城市环境气象服务业务系统。
地震灾害预警救援。继续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地震监测台网。严格新建建筑物抗震设防要求,加快修订和严格实施新建住房特别是公共场所和主要建筑物抗震标准,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推进城市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建立地震救助体系。
地质灾害预警救援。继续加强县(市、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加快建立和完善全省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和预警系统,抓好重大地质灾害危险点的治理,完成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村民搬迁任务,实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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