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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物业新规:住改商物业应劝阻制止
来源:东南快报 2013-01-12 编辑:唐丽萍

是否续聘提前两个月告知

物业合同到期后,一些物业却不肯撤出,面对这一难题,新规提出物业撤退要提前告知。

新规规定: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两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并将决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两个月前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委员会与新、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移交相关物件。移交完毕后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退出该物业管理区域,不得以物业服务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未解决等为由拒绝退出。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

物权法澳门黄金城: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条件是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但这个规定却不易操作。因此,新规明确:物业管理应当建立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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