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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调整部分中医特色医疗服务价格
来源:东南快报 2012-12-20 编辑:唐丽萍

本报讯(记者刘丰)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省物价局、省卫生厅近日对省级医疗机构部分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调整(各设区市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具体执行价格),新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此次价格调整,主要是对各方面意见比较集中的中医骨伤、针灸推拿、中医肛肠、部分康复项目等价格适当予以调整;对一些中医外治项目以及主要依靠仪器治疗的康复项目则未予提高或进行适当降价,以体现医疗项目价格结构性调整的原则。

此次我省部分中医特色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包括54个项目,其中:提价项目46项,包括中医骨伤、肛肠类和针灸、推拿、康复项目;降价项目8项。具体项目的调价细则将于近期在福建省物价局网站公布。

据介绍,从医保基金支付和患者负担的角度看,这一价格政策的实施,对于医疗机构多采用中医适宜技术有一定的激励作用。由于中医治疗中耗材、药品用量少,费用低,长远看,对降低医保基金支出和患者负担将有着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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