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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出台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意见
来源:东南网 2012-12-14 编辑:唐丽萍

财政扶持,每年不少于300万元

从2012年开始,漳州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扶持花卉苗木产业发展和工作经费。

另外,税收方面,自产自销的花卉苗木产品依法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花卉苗木生产经营企业,属于从事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属于从事花卉的培育和种植所得,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花卉苗木产品出口,优先办理退(免)税。2013年-2015年花卉苗木企业所缴纳的增值税与所得税,由当地财政按地方级部分的50%列入年度预算,给予补贴。

意见还鼓励扶持花卉苗木企业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和出口加工基地,开展企业质量管理认证、上市融资等。对通过评审认定的龙头企业和示范基地,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意见鼓励企业争创品牌,对取得相关品牌的花卉苗木企业或单位,给予奖励。对引进国外成套先进花卉园艺生产设备或关键设备的市级花卉苗木龙头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或贴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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