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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医保中心将设四城区分中心
来源:福州晚报 2012-11-29 编辑:黄水来

行动:

设立四城区分中心

近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同意了市医保中心在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个城区设立分中心,分中心隶属市医保中心,并增加市医保中心事业编制人员。四个分中心的设立,将为群众办理医保业务带来便利。

记者了解,四城区分中心主要承担以下职责和经办工作:受理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的参、续保;自谋职业、灵活就业人员的转移及异地安置;辖区内城镇居民参保复核、审核及个人信息管理;受理居民医保门诊及生育费用报销;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参保人员档案管理及居民医疗保险统计和宣传、业务咨询等工作。

据介绍,目前,市医保中心正加紧筹备,扎实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争取四城区医保分中心早日挂牌运行,切实为参保群众提供便利。

(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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