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福州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来源:福州日报 2012-11-12 编辑:黄水来

福州新闻网讯 记者11日从市质监局获悉,《福州市人民政府澳门黄金城:建设质量强市提升产品质量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8日出台。《意见》提出,到2015年,力争全市开展“质量强县”活动的县(市)区达100%,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争创“中国质量奖”(含提名奖)1家、“福建省政府质量奖”3家、“福建省质量管理先进企业”40家、“福州市政府质量奖”8家。

《意见》明确,到2015年,福州市要建立比较完善的质量工作机制,健全产品质量技术标准体系,推动福州市重点产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围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向现代产业集群转型升级,配套建设和提升一批融合技术研发、分析试验、标准研制的检验检测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围绕福州市重点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区域品牌,形成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和优势企业。

根据《意见》,到2015年,福州市力争创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1个,全市中国驰名商标总量比“十一五”末翻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10个,福建名牌产品达到320项,福建省著名商标达到500件,年销售收入超100亿元的省级以上名牌产品生产企业达到5家,福州市知名商标达到600件。

《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高标准建设5个标准化示范区或试点项目,力争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50项以上,制修订地方标准30项。

(福州日报记者 吕路阳)

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