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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13岁少女性交易 因录音判无罪
来源:台海网 2012-08-13 编辑:黄水来

由于媒介性交易的李男有手机通话录音的习惯,因此当庭电话勘验录音,受林男帮忙召妓的友人曾说“我要叫车,铝圈不要带十八吋以下的,意指不要带十八岁以下的女子应召。

法官认为因当时就读初一的少女发育良好,身高、体重与十八岁女子相当,加上浓妆艳抹,确实可能致使林姓男子误认少女年龄,加上少女也出庭作证,指李男曾交代交易时若是客人询问年纪,要回答已满18岁,因此判决林男无罪,但检方表示将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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