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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约离婚形式拟纳福建探索范围
来源:东南快报 2012-07-31 编辑:唐丽萍

我省设专人现场调解 离婚人数减少明显

目前我省尚无“预约离婚”的做法。但在探索对离婚进行干预的道路上,我省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今年4月,由省民政厅等单位起草的地方标准《婚姻登记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正式实施。《规范》提到,“办理离婚登记时对于可调解的婚姻当事人宜进行调解。”

根据这一服务标准,福州闽侯、马尾等完成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的区县,自《规范》实施后,已陆续配备心理咨询师对离婚当事人进行现场调解。

心理专家:不如试试双管齐下 在预约期介入调解

从外地经验看来,预约期似乎是解决冲动型离婚的一剂良药。不过在专业心理咨询师看来,无论是“预约离婚”还是“现场调解”都局限于“延缓”而非“治本”。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林臻建议,双管齐下,在预约期内介入专业调解员,选择一个相对私密的环境,在轻松的氛围下及时介入,引导夫妻双方对婚姻存在的问题进行思考,并尝试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这对于维持长久的家庭关系更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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