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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烟新闻让媒体自宫是社会悲哀
来源:东南网 2012-07-03 编辑:黄水来

但是,面对一些“难以抗拒”的“公公”、“婆婆”之力,作为新闻媒体,又能如何呢?

而据2007年9月《廉政瞭望》杂志报道,最让媒体担当不起的大帽子是“影响稳定”。具有代表性的意见是,2005年,广东、河南等17个省市联名上书中央要求禁止媒体的异地监督,原因是为了维护地方的稳定。上书指出,地方政府完全有能力管住自己的媒体,但中央媒体的异地监督报道,成为地方社会不稳定的根源。将社会矛盾的激化归咎于媒体推波助澜、煽风点火,希望中央有关部门管好中央媒体,不让他们随意批评地方政府,否则各地难保稳定大局,不利建设和谐社会,也很难阻止百姓进京上访。

对此,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在2012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回应道:“我们一些领导还不习惯于开放的环境,不习惯在媒体的监督下进行工作,确实发生了记者采访一些事情比较困难,有时候还被莫名其妙地请到公安局。” 而有记者询问是否能取消这种“制度”时,柳斌杰说,从制度上说,没有这样的规定禁止记者采访,但对于部分地方政府指定这样的“规定”,他说:“我不赞成这样的规定。” 他说:“依法维护记者的权利,我们多次重申,任何公职单位、公职人员不能阻挠记者的正常采访。”

然而,残酷的现实是,包括湖北省等在内的一些地方,则明确规定,“不搞异地监督,不搞跨省监督采访”。但是,社会却基本上默认了。尽管也存在一定层面的“抗争”。

综上所述,尽管中央层面对中国媒体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是高度重视和肯定,并给予厚望的,然出于地方局部利益的考虑,甚至是出于地方决策者自保的考虑,有些封疆大吏及其小团队往往会出台一些弱化,甚至对抗“新闻舆论监督”的特殊措施。正因如此,所以才会出现《西安晚报》及有关媒体人“自宫”的问题。

但是,笔者罗竖一认为,“天价烟”新闻让媒体“自宫”是社会的悲哀。故而,希望社会各方合力改变之。惟有如此,才有可能让媒体“自宫”事件不再发生,而更加有利于发挥媒体的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同时,建议中央层面早日叫停地方的那些“不搞异地监督、不搞跨省监督采访”之“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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