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台海播报>台湾时政 >正文

龙潭购地案 地院:扁珍不用赔4亿
来源:台海网 2012-06-22 编辑:黄水来

此外,科管局和达裕公司在二○○四年签约,购地金额是八十六亿一千多万元;立法院在二○○七年审查预算时,删减科管局这项购地预算十亿元,科管局为此与达裕公司签订补充协议书,调降买卖总价款。

判决指出,纵使达裕公司在交易之初,确有将辜成允支付的四亿元佣金,计入缔约成本;后来因“立法院”不可预期的决议,已将四亿元佣金纳入成本的因素排除。

台北地院民事庭未推翻扁珍收受四亿元贿赂的刑事认定,但认为科管局与达裕公司签订土地买卖契约,不管是否因为达裕公司、辜成允诈骗,或是陈水扁、吴淑珍、李界木、蔡铭哲的胁迫,科管局都无法证明购地价格受到损失。

上一页 1 2

首页> 台海播报>台湾时政 >正文
相关新闻
·柯文哲等近日联署陈水扁保外就医
·蔡子盛探监:救扁不能单靠马英九
·亲绿医师连署援扁促尽速保外就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