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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明确客货运驾驶人准入退出机制
来源:东南快报 2012-06-05 编辑:唐丽萍

2012年6月底前,各地市运管部门要会同同级交管部门,建立营运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信息管理平台,实现营运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驾驶证信息、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等信息共享。此外,还要建立驾驶人电子信息管理档案,包括驾驶证件、从业资格证件、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继续教育记录等。交管部门要每月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企业通报聘用驾驶人的违法、记分、事故情况。

与此同时,诚信纳入运输企业对其聘用驾驶人的考核,一旦发现隐患应及时调离驾驶岗位;驾驶人若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件。被吊销从业资格证件的,3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同时将被纳入“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我省还将严厉查处客货运驾驶人违法行为。运输企业要督促驾驶人严格落实强制休息制度,驾驶人24小时内驾驶时间不得超过8个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2小时,但每月延长的总时间不超过36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4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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