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出台新政促进农业机械化水平
来源:东南网 2012-05-28 编辑:黄水来
为实现既定的目标,我省将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和完善支农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继续配套安排省级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十二五”期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省级购机补贴累加和农机化示范推广等。 增强和创新金融服务。加快制定适合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特点的具体金融信贷措施办法。加大对机手和农机专业服务组织的信贷扶持力度,积极推动农机抵押贷款业务,开展以大中型拖拉机、乘坐式插秧机、粮食收割机、谷物烘干机等为重点的农机具抵押贷款业务。对符合产业政策、财政政策扶持和信贷原则的农机制造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和农机流通设施建设,优先给予信贷支持。中小农机制造企业可享受国家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创新型企业试点向农机制造企业倾斜。 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继续免征农业机耕、排灌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营业税,免征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项目的企业所得税,免征拖拉机车船税。鼓励企业承担国家和省重点发展产品的自主创新任务,对于具有自主澳门黄金城赌城、填补国内空白的新产品开发,给予新产品投放市场3年内增值税折让返还的税收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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