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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与商业是完全可以并存发展的
来源:东南网 2012-05-08 编辑:黄水来

审美与商业的并存现实

一个社会只有拥有正常的审美观,才会有正常的绘画生态,才会孕育出有着更高艺术追求的绘画大师。而审美观的形成与进步,本身与社会有着极其密切的关联,但同时又远远高于社会。从外在条件看,那就是免受外力的驱使和干扰,免受功利的诱惑和胁迫。

历史上的外力干扰,主要是一些权力者借助个人的背景地位,为满足索画的私欲要求,不惜向作画者变相施压,比如严嵩之于周臣,有的甚至直接许以官位。在功利诱惑方面,越是著名的画家,诱惑自然越大,频率自然越高。

不过,对于这些问题,其实也可一分为二地看待:一方面表明社会上确有一些简单写意画作的需求,比如大量“纪念性绘画”。虽然这些画作难以彰显绘画艺术的更高审美特色,但又不可能彻底根绝;二是绘画艺术之于社会审美观的促进作用,这是艺术的本质,也是画作得以生存发展进步的根本动力所在。

这样两种形态的并存,必定形成交织:一方面社会有需求,另一方面画家必须保持与“商”无争的可贵品格。这是一种矛盾,但在当下又并非不可调和。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不仅仅是绘画艺术,在今天这个商业化无所不在又无所不入的社会里,所有艺术的生存发展,均面临着被商业化的同样压力,具体解决之道或是,让商业的归商业,让艺术的归艺术,各得其所,相辅相承,相互促进。

比如商业影片之于文艺片,通俗音乐之于传统音乐,严肃文学之于通俗作品,芭蕾舞与现代舞……我们从这些艺术与商业的“并列”发展形态可以看到,正是因为大力推崇艺术,所以才可以大力提升艺术的本身品质,从而促进社会审美情趣的大幅提升。正是因为商业化的强大“衍生”能力,不仅搞活了社会经济,同时也为艺术提供了必要的资源支持,最明显的便是反哺了绘画者。

就是从绘画艺术角度看,这方面的现实镜鉴或当数北京的798艺术区,当年的荒凉车间,经过艺术家们的探索,很快成为艺术创作的肥沃之地。近年来,随着商业的进入,虽然也对原来的艺术氛围造成了某些冲击,但在大多数艺术家的坚守下,艺术的龙脉得以保存和传承。

从这一层面讲,只要艺术与商业二者间的边界基本清晰,处理适当,艺术与商业完全可以并存发展,并相互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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