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榕中招加分政策出台 涉5大类考生
来源:东南网 2012-05-04 编辑:唐丽萍

两类考生

享受加5分照顾

初中阶段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优秀科技创新项目获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

初中阶段参加市级主办的运动会(含中学生运动会)以及省级主办的单项竞赛个人第一名的队员或集体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2011年1月18日前获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必须提供二级运动员证书和参加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赛事获奖证书,仅限18项)的考生。

四类军人子女

享受政策性加分照顾

记者发现,和去年相比,今年的福州中招录取照顾政策新增加了军人子女的优待办法。

根据相关规定,享受福州中招政策性加分照顾的对象包括现役军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的子女。

其中: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作战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享受10分照顾。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工作的军人的子女,享受15分照顾。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首页> 福建频道>福建政经 >正文
相关新闻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