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台海播报>台湾时政 >正文

"行政院"推随油征汽车燃料使用费
来源:东南网 2012-04-11 编辑:黄水来

毛治国则以高速公路收费比喻,指目前采行政成本低的随车征收就如同计次收费、简单但较不周延;随油征收则如同计程收费,精确但较复杂,需要很多配套。

民进党“立委”叶宜津质询,为何省油的油电混合车也要缴同样汽燃费?陈冲表示,他虽主张应该随油征收,但回到现实世界请教“交通部”,才知依据“公路法”第二十七条是有原因的,即征收汽燃费是为公路养护、修建及安全管理,“要讲道理、使用道路愈多的人,当然应该缴更多汽燃费”。

陈彦伯指出,过去随车征收以各型汽车排气量、行驶里程、效率推算出汽燃费定额,较为简单方便,随油征收则较为精确,符合“使用者付费”原则,但相关配套复杂,需要完善规划。

陈冲、毛治国昨赴“立法院”会备询,颜清标、叶宜津等朝野“立委”均询问该如何退还超收汽燃费,以及是否改随车征收为随油征收等问题。对于该如何退还超收汽燃费?毛治国强调,会概括承受超收29年的责任,但问题很复杂,是否要加计利息、归还对象为何等,都还要研究讨论,会在一个月内会提出解决方案。原则上会在7月征收时以扣抵方式减收,有案可查的、能举证的也都能获退费。

上一页 1 2

首页> 台海播报>台湾时政 >正文
相关新闻
·蔡英文明交棒陈菊 游锡堃提“派系
·台新闻主管部将裁撤 业务归其他部
·陈冲施政报告:重申富民经济理念
热点推荐更多>>
互动精选更多>>
福建要闻 国内热点 文化教育 热点专题
台海播报 环球扫描 娱乐体育 互动反馈
生活服务 论坛热贴 博文精选 报料投稿
< 返回首页 | 回到顶部 >
东南网旗下网站 | 律师严正说明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