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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野党拟邀马英九到"立法院"报告
来源:东南网 2012-01-17 编辑:林洪熙

依“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只要“立法院”全体“立委”四分之一提议、经决议后,即可要求马英九就安全大政方针进行报告。新“立法院”进党席次虽跨过提议门槛,但能否形成决议,仍得要过半的国民党点头才算数。

吴育升表示,他个人不反对马英九到“立法院”报告,也认为国民党“可再思考、不必马上反对”,但有两个前提是一定要守住,一是不能破坏法令、让马英九赴“立院”报告变成“被质询”;二是“立法院”必须给予马英九应有的尊重、不能动辄杯葛、闹场,这部分可以朝野协商明确订出相关规范并公告周知,以接受全台人民检验。

至于会否由蓝营主动提案?吴育升、赖士葆都表示,仍应尊重马英九的意愿,如果马英九愿意,相信不一定要由蓝营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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