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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诽”而成之为罪具有讽刺意味
来源:东南网 2012-01-16 编辑:林洪熙

张汤构陷颜异之“腹诽”罪,是一个相当恶劣的先例。自此之后,“公卿大夫多谄谀取容矣。”怎么“谄谀取容”虽然没有写出来,但我估计,不管皇上说什么话,做什么事,那些“公卿大夫”十有八九的都会争相表态,说是“陛下圣明”的。这样一来,在官场之上,不但讲真话不行,要保持沉默以求不说违心话都不可得,因为沉默就有“腹诽”之嫌。当然,在争相表态的“公卿大夫”之中,是否也有人良心未泯,心犯嘀咕,腹诽心谤,也就只有天知道了。(宋志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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