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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集体建设用地建公租房监管
来源:东南网 2012-01-10 编辑:林洪熙

由于在集体用地上建公租房事关各方利益,而小产权房建设,甚至变相的房地产开发等都会乘机“搭便车”,所以必须有党委和政府部门的监督。

譬如,北京就集体土地上建公共租赁房实行的是“多主体建设、多方式筹集房源、多元化融资,同时统筹建设、审核、分配及后期管理各项政策”,即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坚持“三多一统筹”的建设管理模式。显然,如果没有党委和政府的参与,那么“三多一统筹”必然只是一句空话。但是,党委和政府的参与里面,还必须强化监管的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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