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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中小学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
来源:福州晚报 2011-12-22 编辑:黄水来

福州新闻网讯 21日,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通知,本月26日至30日,将在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周活动,要求全省中小学生做到交通安全“十不为”。活动期间,将对校车驾驶人及照管人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培训。

要求中小学生

做到“十不为”

据了解,“十不为” 即:不闯红灯,不越线停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电动自行车;不骑车带人,不在机动车道内骑车;不乘坐无牌无证车辆,不坐超员车辆,不坐“摩的”、货车、拖拉机等非营运车辆;骑车不突然猛拐、双手离把,不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不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曲线竞驶;不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追车、抛物击车,不跨越、倚坐隔离设施;不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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