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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一处长受贿120余万
来源:北京日报 2011-12-15 编辑:黄水来

国家工商总局注册指导处原处长刘伟帮助某创业集团重组公司,由此低价购买该公司开发的别墅,受贿达120余万元。近日,法院终审判决刘伟获刑11年。

西城检察院检察官介绍,刘伟走上犯罪道路,和商务部大贪官郭京毅(受贿845万元被判死缓)有关。2002年,北京某创业集团找到时任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的郭京毅,请求帮忙运作企业重组。在郭京毅的引荐下,该集团又结识了刘伟,在郭、刘二人的帮助下,创业集团顺利通过外经贸部的批准。该集团为求顺利审批,将两套别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二人。据悉,该别墅开盘价每平方米8000元,集团以每平方米5600元的成本价卖给了刘伟,刘伟轻松获利12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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