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
来源:东南网-海峡都市报 2011-12-14 编辑:林洪熙
个体户:“算是增收了” 调高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将减轻小型和微型企业负担,尤其是个体户税收压力将大为缓解。 如增值税,目前福州国税局按每月5000元的起征点征收增值税,税率一般为3%,假设某个体户月销售额为6000元,每月须缴180元;如果起征点提高到20000元以上,则无需缴纳增值税,该个体户每年可省21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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