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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昌案极机密公文解密现六大疑点
来源:东南网 2011-12-13 编辑:林洪熙

宇昌疑点2:第二份机密公文为何只呈蔡?

蓝营质疑,为何2007年2月9日何美玥舍主管“国发基金”的“经建会主委”、而以“政务委员”身份上了第一份极机密公文给正副“院长”苏贞昌、蔡英文?当时文末注明的是“敬呈‘副院长’、‘院长’,职何美玥谨签”。3月21日的第二份公文仍以极机密上签,却只是在文末“敬呈副院长”,而没有呈“院长”批阅?

何美玥表示,第一份签呈攸关计划决行问题,因此必须要“院长”授权、核定;第二份签呈只是将谈判过程告知“行政院”,并无决定问题,因此只要呈报至“副院长”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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