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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安全条例草案"昨起广纳民意
来源:东南快报 2011-12-12 编辑:黄水来

亮点5

校车资金可由国家补贴部分

校车资金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因为,资金投入不足是当前校车发展面临的一个主要问题,没有充足的资金就难以保障校车的质量和运行。

《草案》对资金问题做了专门的规定:国家通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地区为居住分散的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提供校车服务。发展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支持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解读>>

交管专家认为,要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需要以政府为主导,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而需要政府主导的工作就是解决资金来源问题。

如果政策上能够予以支持,那么校车专业化管理的焦点矛盾便得到解决。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2年1月1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国务院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校车安全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caq@chinala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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